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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声称可低价购买墓地,伪造公墓印章,他获刑十年!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6-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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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中国法院网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日前通过裁执衔接机制快审快执了一起虚构低价殡葬项目对老人实施诈骗的案件,为26名被害老人挽回损失36万余元。

  被告人金某某于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虚构可以低价购买苏州市吴中区某公墓墓穴的事实,并以缴纳墓穴购买款为由,骗得被害人马某某等26名老人的钱款合计656200元。事后,马某某等人多次催促交付墓穴证书等,金某某又委托他人伪造“苏州市吴中区某公墓”印章并加盖于伪造的收据和墓穴证书上,用于掩盖罪行。2018年11月,老人们持金某某提供的墓穴证书至某公墓现场查看时,被该公墓工作人员发现该证书及印章系伪造,遂案发。2019年1月,金某某迫于压力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又伪造企业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金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七万二千元,责令金某某退赔赃款给相关被害人。判决后,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坚持从严惩处养老诈骗

  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

  本案中,被告人金某某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虽其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诈骗对象为老年人,并未对其减轻处罚。

  裁执衔接、从快追赃

  最大限度挽回老年人财产损失

  本案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金某某因其他执行案件被查封一处房产,便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确保为本案被害人预留执行份额。本案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移送执行,依法及时保障被害人的权利。金某某名下房产司法拍卖后,已为26名被害人挽回损失368016.91元,得到被害人的认可,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执行中。

  

  法官提醒

  老年朋友在考虑养老计划时,切莫追求便宜、不轻信低价服务、不轻信他人允诺,加强财产安全意识,尽量至正规渠道充分了解养老服务乃至殡葬项目后,再考虑从正规途径购买。

  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知晓养老诈骗线索时,积极通过12337中央政法委“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及各地涉养老诈骗信息举报专区予以举报,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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