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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殡葬改革管理条例来了!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5-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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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2017年11月28日,民政部确定80个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试点时间周期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8月结束,结束后即将进入全国推广阶段,这些文件都指明了丧葬改革的方向:推行火葬限制土葬。

 

2018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文件同时明确,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不占土地或者以骨灰格位存放等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二、墓地纳入地方规划: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设施规划,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同时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1、耕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三、生态殡葬补贴力度加大:部分地区补贴高达3000元

 
 

要推行生态安葬光有文件和口号还不行,还得拿出真金白银的诚意。如,山东多地出台了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逝者家属补贴1000至6000元,积极推行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文明生态葬。

 

浙江绍兴市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绍兴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对遗体火化后实施骨灰撒散、树(花)葬、草坪葬、骨灰堂安置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人员给予奖励,其中骨灰撒散(如海葬)每例一次性奖励1万元。

 

2021年,河北张家口市出台《张家口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管理办法》中规定,除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实行免费外,选择骨灰撒散每份骨灰补贴个人3000元;选择骨灰生态安葬的, 每份骨灰补贴个人10000元;选择骨灰节地安葬的,纪念堂骨灰格位每个单格骨灰格位补贴个人2000元;公益性纪念堂骨灰格位每个单格骨灰格位补贴个人2000元;购买壁葬格位每个单格骨灰格位按照服务单位定价减免 (补贴个人)3000元;购买小于0.8平方米的小型石碑公益性纪念林墓地按照服务单位定价减免 (补贴个人) 2000元。

 

对于异地火化的逝者产生的费用由逝者家属先行垫付, 再凭火化证明等相关资料回户籍地殡仪馆对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进行报销,报销的费用依据当地的政策执行。对因公殉职、见义勇为牺牲的逝者,家属为其购买经营性墓地减免墓地市场销售价格的20%。

 

 
 

四、生态安葬省钱给补助农民还不买账为哪班?

 
 

农村殡葬改革的初衷主要就是两个:省地,省钱。省地自然不用说,平原村庄本来就是人多地少,宅基地、基本农田、公共设施用地都不够,上哪儿葬人去?所以在平原村庄经常可以看见田里树块墓碑,房子后面树块墓碑的情景。

 

省钱也很好理解,很多地方人死了之后,大摆白喜事,各种仪式,请客,花费相当大,很多农民本来就不富裕,为此甚至背上沉重的负担。比如棺材都是八千到两万!这可是一个农民家庭一两年的纯收入!虽然殡葬改革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具体操作有些变形。有些地方急功近利,出现了“一刀切”甚至蛮干的情况,导致大家怨声载道。

 

比如贵州试点地区,网络有传言说:如果死者家属想取回亲人的骨灰得要先买公墓。再比如江西,据说通过执法从公众手里买来的棺材,进行拆解后都卖到家具厂去了。没有一套衣服能适合所有人穿,没有一套改革能同步在全国推行,所以在改革中不是怕推不动,更怕操之过急推的太快。毕竟,文化和风俗的改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调整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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