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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下地方殡葬习俗变迁与影响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7-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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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强制的社会观念和价值体系对于社会的控制和影响力最强,殡葬习俗千百年来流传,实现了对地方社会的资源整合和公共空间的架构。殡葬改革的推行打破了原有的殡葬习俗,而未形成新的秩序,导致了民众认同混乱。同时,市场加入到博弈中后将经济理性带入到了殡葬事务中,产生了“罚钱买火葬”的怪象,通过对殡葬习俗的变迁进行分析,探究殡葬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殡葬改革;传统习俗;经济理性;变迁;公共空间
 
作者:张朔 李静梵 李谨羽
 
社会的良好运行依赖于社会控制,而社会控制的手段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类:一、非强制性的社会观念、价值体系、社会习俗等手段;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构建的社会控制体系;三、社会机构进行的控制执行。 其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非强制性的社会价值理念和社会习俗,通过对社会成员的内化,将这些价值观念自觉的贯彻到行动当中,从而实现有效的控制,而殡葬俗起到了维持一个地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转变千百年来的土葬习俗,变为其他的更具“现代”“文明”的殡葬方式。但是,在推行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却出现了种种问题,形成了国家话语和地方习俗的对立。
 
对于个体而言,土葬具有重要的心理抚慰功能:通过土葬,可以将死亡带来的恐惧消除;千百年来的祖先崇拜也通过土葬这一形式减轻了家属的痛苦。同时,热闹体面的葬礼对于那些在世的老人是一种慰藉,保证了他们的精神状态的高扬。葬礼增加人们的心理认同度,维系了公共空间中舆论和道德,保证了群体的完整。而对于整个村庄而言,殡葬仪式建构了公共生活,在操办葬礼的时候,需要那些有威望,上年纪的人来安排,而被邀请来主持葬礼是一种很有面子的事情,在筹办葬礼的过程中,通过不同地位的人合作和集体参与,实现了葬礼的有序进行,这样,就维系了认同观念,整合了各项社会资源,为地方的社会自治确立了准则。这样,社会规则得到了确立,人们自我期待的角色扮演也得以正常进行,避免了社会关系的破裂。
 
但是,殡葬改革打破了这一均衡,原有的秩序不复存在,强制推行火葬的后果就是民间自发地形成了抵触的心理,通过种种行为进行反抗,包括上访,葬骨灰甚至对国家公务人员大打出手,酿成惨剧。想要改变人们的殡葬形式,就要建立一种新的价值体系,一种能替代土葬功能的新的殡葬制度,但是,强制推行的殡葬改革却大开大合,没有顾及到人们的细微的心理需求,以国家政权的力量贯彻下来,造成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的紧张。但是,单独的个体却无法和政权机关相对抗。而推行殡葬改革的政府工作人员也感到难为:如果不作为,消极对待他们自身也不认同的殡葬改革,就会无法完成固定的指标,被上级部门处罚,而强制执行的话,一方面,他们自身也不认同,另一方面,会激发民众和政府之间的强力的对立,甚至会威胁到自身的人身安全。因此,过家家管的工作人员也大多站在传统的立场上,即使无法完成上级的要求也不会去强制推行,这样,民众也会体谅他们的难处,将罪责归咎于上级政府。
 
当民众与政府的对抗达到一定程度后,政府部门就会放轻压力,不再把火葬当成硬性指标来强制基层政府执行,这样,地方政府就有了余地进行执行政策,导致了花钱买土葬这一乱象的发生。传统习俗和正式的制度通过这一扭曲的形式达成了平衡。这种平衡背后是一条黑暗的利益链,根源就在于政府拥有强执行火化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执行仅仅是在制度层面的,在实践中有着很大的空间进行操作,本来合理合法的土葬变成了需要花钱才能获得的稀缺资源,这样看似合理的心得均衡实质上是权力寻租,造成了政府部门合法性的损害,直接导致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的下降。
 
罚钱去土葬这样的怪象的形成,是在政府部门、行政人员和民众的三方博弈形成的:政府知道强制火葬难以推行,但是仍然要保留这种话语权;民众则是要维护土葬这一传统习俗;行政人员则被夹在其中,设法处理好双边关系,由于来自上级的压力变小,他们就有了变通的空间。于是,在新的博弈关系下,村民不会明着和政府部门对抗,但是它们会在私下里进行土葬,或者在火葬后大办死者的头七活着周年祭等活动,在政策和民俗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维护着千百年来的死者为大的传统。
 
而花钱买土葬的均衡状态并不被传统社会所接纳,它不能有效的起到原有的作用也不能有效的整合社会资源,只是一种过渡性的措施,用来与国家政策进行消极对抗。但是,作为新的力量的市场此时加入到了博弈当中,经济理性开始主导人们的殡葬习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成为公共空间中的新的整合机制。体现在殡葬习俗上就是葬礼的形式发生了巨变:原本作为威望的象征的葬礼主持这一角色成为了收取报酬的职位,原本作为对于死者的追思和尊重和生者的安慰的葬礼就成为了一个赚取金钱的渠道和工具。
 
殡葬改革的实质就是国家制定了一套新的话语体系,用火葬将文明、科学、先进来挂钩,将土葬与愚昧、落后、传统来挂钩,形成了一种具有天然强势的价值预判,也正是借助这样的一种价值判断,才有底气推行这样的政策。然而,土葬为主的殡葬习俗自然有着其合理性,同时,作为社会习俗的一部分,它也早已渗透进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国家政策的盲目推行之下,传统的殡葬习俗被强制打破。更为严峻的事,市场作为博弈的一方参与到其中来,人的自利的天性在市场化的大潮中彰显的淋漓尽致,结果导致了殡葬习俗的全面式微和殡葬改革的退步。
 
在人类历史上,有许多的国家在进行政策的制定时忽视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复杂性的本质,忽视了地方传统在社会发展中的意义,一味地进行简单粗暴的简单化的设定,最终导致了政策推行的失败。 国家的法律还有政策应该建立在对原有的文化基础充分尊重的基础上。 在当下的殡葬改革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尊重传统习俗,尝试借助社会习俗的力量去推进殡葬改革,而不是一味的重建,毁坏原有的习俗和秩序,也许能走出一条殡葬改革的双赢的道路来。

 

参考文献:
[1] 宋林飞. 西方社会学理论[M].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美) 斯科特. 国家的视角[M ]. 王晓毅, 译, 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4
[3]( 英) 罗杰·科特威尔. 法律社会学导论[M ]. 潘大松, 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9.

转自:殡葬服务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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