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死亡证明
丧事发生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死亡的,由当地社区医院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注销户口
丧属凭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
丧事发生后,家属或有关人员应及时拨打附近
殡仪服务专线电话,预定
殡仪车;选择遗体存放处。签订车辆时应说明有关情况及要求。
4、办理出殡
丧属凭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到遗体存放的
殡仪馆或市内办事处办理出殡预约手续。
5、确定服务项目
殡仪馆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可选择服务和特需服务。丧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服务内容和丧葬用品,办理出殡丧属应提前一天确定告别时间、告别规模、告别厅、火化炉、丧葬用品以及需要的服务内容,到
殡仪馆或市内服务部办理预约手续和交款。
6、告别仪式
举行告别仪式时,丧属提前1小时到遗体存放处,领取遗体(携带遗体存放协议书)、领取丧葬用品,按规定时间进行丧事洁动。告别仪式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7、 骨灰存放
遗体火化后,多属可亲自将骨灰存放到骨灰寄存室,也可以委托工作人员把骨灰安放到骨灰寄存室,待丧属探视时再领取骨灰寄存证。
8、按要求选用墓穴的种类和档次,安排骨灰安葬及家重活动。
更多详细情况,请拨打热线电话(
400-0022-334)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