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离世的情况下,亲属通常有资格将逝者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然而这同样需要遵循当地的殡葬法规和政策。在此前提下,逝者的遗体需先在所在地区进行火化,而后仅可携带其骨灰返回原籍进行安置或安葬。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遗体应当就地火化,骨灰可以带回老家安葬。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遗体不会直接运回老家,而是在死亡地进行火化处理后,由家属将骨灰带回。法规
二、然而,在特殊情况下,遗体确实可以运回老家。这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经过死亡地民政部门批准。如《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死亡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区的民政部门批准。法规
遗体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如防腐、消毒等,以确保卫生并防止污染环境,这符合《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法规
必须由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火葬地区内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遗体运送业务。法规
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运回原籍证明等。
三、在办理遗体运回老家的手续时,家属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或殡葬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由殡仪馆安排车辆将遗体运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