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是指死亡的发生,也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死后,要穿丧服,以示尊敬和孝顺。因此,葬礼又称为“白事”。
葬礼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按照古老的传统,从死亡到下葬需要安排许多细节,如穿衣、下葬、守夜、祭拜、送葬等仪式。葬礼过程通常持续三至五天。
毕竟每个阶段都需要买一些物品,比如需要去丧服店买丧服,还要买白布做后人需要穿的丧服、头巾,还要安排下葬用的棺材,祭祀用的唢呐乐队,可以说时间紧迫,处处都需要钱。办一场丧事,按照我们豫北地区的情况,一个普通家庭至少要花三四万块钱,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那么,兄弟姐妹之间能不能平摊丧葬费呢?这也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因为丧葬费、兄弟姐妹分摊费用等问题产生矛盾,导致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之间不沟通。
比如,邻村有一户人家,就办了这样的丧事。他们的父亲早就去世了,但花费也没有现在这么高,也没有传出过兄弟姐妹之间发生矛盾的消息。这次他们的母亲去世了,他们又因为丧葬费发生争执,闹得沸沸扬扬,成为周围村子议论纷纷的话题。
他们家有兄弟姐妹四人,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大姐嫁到我村,二姐虽然在镇上工作,但也不算太远,也就六十多公里。母亲去世的时候,两兄弟商量,老太太生活艰难,葬礼要隆重些,不能比外人差,就找了个
殡仪馆,花了四万多元。
于是,他们就和两姐妹谈起了丧葬费,也就是说每人要出1万元。小妹当时直言这笔钱不能平摊,称母亲在世时,经常住在她家,不仅没有要求兄弟姐妹分担生活费,也没有要求他们分担医疗费。按照旧传统,父母过世后,留下的老房宅基地也是两兄弟的,所以丧葬费应该由两兄弟承担。
姐姐们也表示,自己送礼金只是出于孝心,数额也是自己意愿,不能平分。这句话虽然让兄弟姐妹之间显得情谊不深,但也暴露了“人都有私心”的人性。同时也印证了“父母在,兄弟姐妹是一家人,父母不在,兄弟姐妹就像陌生人”这句话。
这件事情是姐弟四人闹矛盾的开始,外人是插手不了这件事情的,唯一有权力的人就是她们的舅舅,但是舅舅早就去世了。后来两兄弟商量好,如果两姐妹不各自拿出一万元钱来办丧事,就不让她们穿丧服去参加葬礼,这件事情就闹得不欢而散。
于是,两姐妹没有守夜,而是在下葬当天赶来,各自在家里准备了白色丧服,并象征性地做了纸房子扛过来,还每人奉献了1000元礼金。
兄弟俩装作没看见,置之不理,姐妹俩则泪流满面,任谁看见都会心疼。安葬后,姐妹俩没吃一顿就回家了。这该怪谁?老人过世后,丧葬费该不该平摊?只有我们自己去想!
要因材施教,不能一概而论。按照旧传统,“嫁女如泼水”,出嫁之后只能算是娘家亲戚,不再是和兄弟一家人了,平摊费用不合理,更何况老房子和宅基地确实是兄弟俩共有的。
兄弟姐妹之间分担丧葬费不是不可以,但也不是要求或强制的。假设两兄弟的生活条件很差,又和姐妹关系好,两姐妹不分担费用或许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两兄弟各自的生活条件都很好,又想在葬礼标准上与他人竞争,又无法与姐妹们保持良好的关系,或许姐妹们就会决定不对等分担费用。
俗话说“血浓于水”,兄弟姐妹是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人,如果因为父母去世的代价而断绝来往,那实在不值得。人和睦是人最宝贵的东西,兄弟姐妹之间不和睦,不但运势会受到影响,贵人也不会帮他们。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句老话,“父母在,人生还有去处;父母不在,人生只剩下回去的路。”一般人都认为这意味着,父母在,人生还有去处;父母不在,人生只剩下回去的路。
我有疑惑,这句话是这个意思吗?我觉得这句古话应该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传统的孝道和亲情。只要守住孝道,守住兄弟姐妹之间的血缘关系,“父母在,命还有去处。父母不在,只要有血缘,有亲情,命还有去处。”
孝顺是天经地义的事,兄弟姐妹间的和睦也同样重要。孝顺不是父母去世后的竞争态度,更不能用葬礼花了多少钱来衡量。
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平等分担丧葬费,也可以不分担。如果可以分担,说明可以平衡情绪,互相关心;如果不能分担,说明有不必要的开销,对孝道的理解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