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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难题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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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贵州省两会上,为推动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的丧葬需求,省人大代表、贵州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涵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难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伍涵代表以黔南州为例,介绍了该州自2014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黔南州12个县(市)中已有8个县(市)实现了全域火化,城区全部实现了“集中治丧、遗体火化、集中安葬”三位一体。为满足群众安葬需求,黔南州已建成运营城市公墓1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751个。然而,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伍涵代表指出,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推进殡葬改革、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安葬问题、落实节地安葬要求、革除丧葬陋俗的重要殡葬服务设施,其建设却面临着选址难和建设成本高等难题。以荔波县为例,由于该县大部分区域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受相关限制,导致全县6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办理审批手续难。同时,在长顺县“杜鹃湖—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也存在着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难的问题,导致安葬需求矛盾突出。

除了选址难,建设成本高也是制约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重要因素。伍涵代表表示,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缴纳多项费用,包括林地报建费、用地报建费、新增建设用地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这些费用加起来,对于农村群众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伍涵代表提出了两点具体建议:

一是适当放宽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条件。伍涵代表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边缘区域,结合当地居住群众需要,可以适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同时,要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设公墓,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二是减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伍涵代表建议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林地纳入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范围。他认为,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农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社会公益项目。参照相关政策规定,应该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范围。同时,他还建议适当减少林地报建费、用地报建费、新增建设用地费等费用,从源头降低建设成本,让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回归公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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