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的墓地使用年限并不是20年。尽管有说法称公墓的使用年限为20年,但这实际上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而不是墓地的使用期限。
在国家1992年所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只是写到由公家或者是其它私人运行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年限不能够超过20年。
现在的墓地一般是集中型的墓园,而这些墓园一般会雇佣管理者,对整个墓园进行日常维护和清扫,但是这是需要一定费用的,所以说墓园都会收取墓穴管理费。
但是又为了能够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出现,所以国家颁布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在其中详细规定了管理费最高收取年限,被严格限定在了20年,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你购买公墓的使用年限,就只有20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看,如果20年的公募管理费到期后,是可以选择去续租的。只要你继续租的话,那么墓穴还是可以照常使用的。而这于情于理,都是相当正常的事情。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就算去祭奠自己的前辈,每年也只是趁着中元节、清明节的时间去那么几次。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肯定不会经常给去世先辈扫墓的。
那么对于墓穴的维护和保养就是一个大问题。而墓园雇了专业的人士对墓穴进行保养,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享受了服务,自然也应该交服务费。
还不要说国家早就规定过墓穴管理费的缴纳规则。同样是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墓穴,每平方米的管理费是1500元,这是一次性缴纳20年的费用。如果是缴纳10年的管理费的话,则是按照墓穴造价的5%来缴纳。
而整体来看,足足10年甚至是20年的管理服务,只缴纳几千块钱的费用,其实还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有人确实不想要继续缴纳墓穴管理费,或者可能出现意外,没有人能够去缴纳管理费,还有墓穴乱收费导致谈不拢的情况出现,那么这些墓穴中所存放的骨灰也同样会被集中处理。
一般来说,如果有些墓穴的管理费到期后,没有人来交的话,那么墓园管理者会与墓穴主人的家人联系,希望他们可以缴纳管理费。
如果联系不到家人,或者是这些人不愿意缴纳管理费的话,在三个月后墓园会把这些墓穴当成是无主墓来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墓园有权利把这些墓穴进行二次售卖。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墓穴原主的骨灰会直接随意处理掉,对这些没有缴纳管理费的墓穴原主人的骨灰,墓园还是会出于道德方面的考虑,进行二次妥善处理。
——处理的方法一般有两个。
第一个就是对这些无主墓的原主人骨灰进行集中式就地深埋。不管怎么说,大家对于逝者还是应该持有尊重,况且每年都会有这样不缴纳管理费,所以墓穴被二次售卖的情况出现,那么原先的 这些骨灰会被妥善存放到一处。
如果实在无法收到管理费后,墓园的工作人员会把这些骨灰盒贴上标签。
他们先会联系那些墓主人的家人让他们来领骨灰盒,但是若是来领骨灰盒的人都没有,墓穴就会在墓园中找一块地对其进行集中式的就地深埋。当然“就地深埋”的环境肯定跟墓穴的环境是没有办法比的,可是不管怎么说,这起码也算得上落叶归根了。
当然如果是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墓园,在这些墓穴中有骨灰塔的话,他们可能会把这些骨灰先行安置到骨灰塔中,等待这些骨灰盒主人的家人们去领取。
只不过一般的墓园对于骨灰塔的维护工作,肯定是没办法和普通墓穴相提并论的。
所以不管怎么看,墓园工作人员对这些无主骨灰的处理总体来看还算人道,而他们这么做也同样是有理有据的。
毕竟如果有人都不愿意给自己的先辈缴纳墓穴的管理费,甚至连领自己先辈的骨灰都不愿意,那么恐怕在道德方面确实是有所缺失的。反而是墓园工作人员,倒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不过现在一些公墓“乱收费”的情况确实存在,很多公墓价格相当高。在网络上,不乏有人抱怨:现在连死都死不起。因为去世后连墓穴都买不起,这和我国的人口数量是有直接关联的。
自建国后,我们便推行用火葬来代替土葬,火葬以后所产生的骨灰确实是比买棺材直接填埋占用的土地要少得多,所以国家建立过很多公墓。可是中国人口实在是太多,每年去世的人也非常多,现在很多集中墓园的墓穴位置都相当紧俏。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出现过为了能够省两个钱不去买墓穴,直接买一套房子去安放骨灰的事情,而这则会给住在周围的人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毕竟谁也不愿意邻居住的是骨灰。
可是公墓的价格太过高昂以及后续的一些管理费,确实劝退了不少人。
因此我个人更倾向“树葬”这种方式,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但是这与我国传统相悖,毕竟古人都讲究入土为安,而且后人也要找一个固定地址给先辈烧纸上供,这不是封建迷信,这本身是对于先辈的一种缅怀。
所以说,如今最好的办法还是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多搞几个墓园,进一步系统化制定公墓的管理细则与办法,来降低公墓墓穴价格,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严格管控管理费缴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