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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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咨询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销售丧葬用品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规定,已取消民政部门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前置审批,可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从事丧葬用品的销售,但应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等有关规定。
至于什么是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但是并没有对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作出明确定义。不过一些地区做了具体规定,如2018年大连市制定了《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是指殡葬活动中使用的纸(绢)牛、纸(绢)马、纸(绢)人、纸钱、黄寿纸(黄裱纸)、冥纸、冥币、纸制金银锭以及各种仿制的房、车、家电、家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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