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2-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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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历来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殡葬服务具有双重性,其直接服务对象是死者,间接服务对象是痛失亲人的家属。生老病死是党和国家非常关切的基本社会问题,殡葬服务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服务承担着“让逝者含笑九泉,给与生者以慰藉”的重要社会功能。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殡葬服务工作和殡葬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殡葬服务业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然而,当前殡葬服务机构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专业技能人才难以引进。为了提高服务的专业水平,一些单位特别是县级殡葬单位也尝试从殡葬专业院校引进人才,但是他们却遭遇了一些困难:
一是一些地方受到体制的影响,新进的员工都是没有编制的合同工,而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待遇相差很大,致使殡葬院校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县级单位来工作。
二是一些县级单位给足了政策,给予公开招考引进人才以编制,但是组织考试的人社部门按照公务员招考的模式招聘殡葬专业人员。招考主要考试行政职业能力与申论,很少考察考生的殡葬知识与专业技能,致使考试很容易招到考霸,殡葬专业的考生却又很难考进来。
三是培训提升渠道不畅通。培训是提高员工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但相当多的基层殡葬单位缺少外出培训机会与培训渠道,致使坐井观天,看不到现代殡葬服务发展的变化与趋势,殡葬服务水平年复一年原地踏步。
四是非正式工待遇偏低。只有在少数地区正式工和非正式工实现了同工同酬,但在绝大多数地区尽管非正式工一般都从事着技术含量高、脏、苦、累的一线工作,但他们与在编职工的报酬收入却相差很远,导致他们内心沮丧,积极性受挫。
五是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待遇兑现难以落实。根据国家政策,殡葬职业技能从业人员具有一定年限,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经历,通过所从事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后,可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发放,是技能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等级证明,也是其享受相应职业等级工资待遇的依据。但有相当一部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殡葬技能从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无法兑现享受相应待遇。
六是对从业人员自身心理关爱不够。很多殡葬单位在开展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很少采取一些措施对殡葬职工的自身心理进行关爱,忽视了这一特殊职业群体自身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
建议:
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在现代殡葬服务业不断转型、殡葬改革持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必须大力招聘专业人才,改变员工队伍中专业人才队伍比例偏低的问题,不断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一是殡葬服务机构主动加强与殡葬院系对接,了解毕业生招聘的时间与招聘流程。对于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县级殡葬单位,为了吸引殡葬专业这一特殊人才,民政部门要向政府、编办争取一些编制用于公开招考。针对容易招到考霸的问题,要因情制宜地改革招考模式。不要完全照搬公务员考试内容,要重在考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二是实行同工同酬。由于历史和现有体制的原因,殡葬部门职工分为正式工和非正式工。正式工是指有编制的员工,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些老员工。后来者包括一些殡葬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他们大多是非正式工(个别放编招考的除外)。在一些思想开放的沿海发达地区正式工与非正式工虽然身份有区别,但基本上实行了同工同酬,待遇差距不大。但是在相当多的地区,正式工与非正式工的待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待遇在有些地方甚至相差几倍。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临时工,有的又是劳务派遣工,五花八门,在一些地区有编制的老员工一般从事管理工作与后勤工作,而需要专业技术的岗位或一些又脏又累的一线工作一般由非正式工来承担。同工同酬是社会公平的基本体现,也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殡葬行业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殡葬职工从事的是一项非常特殊的工作,国家领导人也曾批示“对殡葬工作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因而政府部门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同工同酬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潮流。
三是落实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待遇。如前文所述,在大多数地方,殡葬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无法兑现享受相应待遇。
四是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关爱。殡葬职工普遍存在一些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为:工作压力大、人际交往困难、价值认同感低及婚恋心理冲突等方面。殡葬职工不仅自我减压和心理调适的意识比较薄弱,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技巧。特此建议:一是单位内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球类活动、文艺表演、歌舞联谊会,来排解殡葬职工内心的压力,加强员工之间的人际沟通;二是利用业务淡季分批组织员工开展踏青、野炊及旅游等户外活动,以放松心情;三是组织员工到国内的殡葬兄弟单位考察交流,广交朋友,扩大生活圈子。
综上所述,加强殡葬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殡葬服务业水平的关键。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逝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给予生者以慰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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