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公布《太原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规划》涉及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36个。其中,全市2022年底要建成14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
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是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
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规划》范围为各县(市、区)所辖行政管辖范围22个镇、24个乡,636个村,总面积6988平方公里。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具体建设情况为:2022年底,全市建成14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2023年底,建成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22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于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每年至少完成20%。
公益性骨灰堂每个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宜超过0.25平方米,每层楼安放格位数量宜由下到上逐层递减,建筑不宜超过6层。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2米,骨灰存放室净高不宜低于3.3米。
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每亩安葬墓穴数不少于320个。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基碑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推广使用卧碑。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间距不小于0.3米。
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建设以县区或乡镇为单位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选址优先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开“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水库堤坝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和生态。
我市还将积极探索在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的前提下,在林地、草地等适当场所划定一定区域,进行林地、草地与
墓地复合利用。
转自: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