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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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已经到了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关键时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火和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殡葬服务机构和人民群众双安全,省精神文明办和省民政厅联合向全省人民发出文明祭祀倡议。同时,从即日起到疫情结束,省民政将对殡葬服务机构工作再次安排如下:
一是殡仪馆除保障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外,全部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等一切人员聚集活动,对进入殡仪馆的人员严格限制人数,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是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全部暂停开展现场祭扫服务,需要开展现场祭扫服务的县(市、区),需经过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做好相关预案。
三是从3月15日到6月15日春季防火期结束,所有室外祭扫场所(含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禁止明火祭扫和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四是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与当地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祭扫服务措施,既要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和规模性反弹,又要努力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进一步创新便民惠民利民举措,开展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服务,保障特殊群体的祭扫需求,实现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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