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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区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公告(25人)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3-08-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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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殡葬改革的要求,江源区为进一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提升民生福祉,筹建江源区殡葬服务中心,可为群众文明祭祀提供场所,有效推进殡葬事业深入发展,现将2023年江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计划招聘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江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以下身份者,年龄可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①有殡仪服务相关工作者对年龄放宽5岁②退役军人对年龄放宽5岁③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学历者对年龄放宽5岁④具有江源区户籍者优先录入⑤受到过省(市)级服务类表彰、劳动模范者优先录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均在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1日(8:30-11:30, 13:30-17:00)。 

  2.报名地点。白山市江源区江源街道江源大街155号门市。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所需材料:①《2023年江源区公开招聘殡仪服务中心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 2)两份;②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复印件,均一式两份;③近6个月内免冠同版小二寸蓝底照片三张;④符合放宽条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有殡仪服务相关工作证明②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学历证明③受到过省(市)级服务类表彰、劳动模范者证书。④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身份证信息与居民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居民户口簿信息为准)。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证件、证明等原件。 

  3.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为自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名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江源区殡仪服务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报名人员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依次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名同一岗位人员递补。 

  五、聘用 

  聘用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聘用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名人员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依次递补。  

  六、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18704394383(白山市江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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